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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眼科医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5-05 11:28    点击量:639    【打印文章】

运城眼科医院

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院内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省卫办老龄函〔2025〕1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运卫办函〔2025〕154号)相关要求,经院务会研究通过,现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山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等政策为依据,以提升老年人就医体验为目标,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硬件设施、强化人文关怀,构建尊重、关爱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完善医院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人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遇到的各种困难,做到硬件适老化、服务人性化、管理规范化,切实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共同推动老年友好社会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9项)

1.医院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工作人员能以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清晰的文字或图片与老年人交流。

3.在院内开展尊老、助老、护老等活动,老年人就医受到尊重。

4.在院外开展尊老、爱老、孝老等宣传义诊活动。

5.以方便老年人阅读或浏览的方式向老年人公示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等。

6.有针对老年患者的就医指导制度,并向老年患者及家属提供就医指导。

7.有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制度,并向老年人及家属提供健康宣教服务。

8.有专职社工(社会工作者)和医务社工为老年人开展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9.有关于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有为老年人提供导医、陪伴等志愿服务;有老年志愿者、离退休医务人员等的积极参与。

(二)老年友善管理(4项)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

(1)建立老年友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组织领导架构,并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院评价体系。

(2)成立医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卫晶仙 书记、院长

副组长:张建民 副院长

成  员:曲验兵 医务科主任

董瑞杰 医院办公室主任

王丽萍 护理部主任

解建科 财务科科长

葛金有 后勤管理科主任

赵飞燕 门诊部主任(眼健康社会工作部负责人)

刘斌虎 急诊科主任

刘  颖 药剂科主任

侯国峰 科教科(兼临床营养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曲验兵兼任。

(3)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督导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

(4)有落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经费。

2. 建立具有老年人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具有老年医学特点的管理制度及服务模式,并具体实施,其中应包括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病多学科整合管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照护问题评估与干预等。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1)组织开展有关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全员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将友善文化理念、服务流程、服务态度和照护结果等纳入评价及整改措施之中。

(2)开展老年医学专业技能培训,职工能参与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政策制定、完善和监督工作之中,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

(3)开展老年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开展老年心理学、社会学、与老年人沟通交流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4.建立老年患者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协作管理模式。

(1)有负责包括老年患者在内的转诊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规章制度,并有相关实施记录。

(2)参与区域医联体、医养联合体建设。

(3)与养老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并按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服务。

 (三)老年友善服务(6项)

1.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院向眼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预约转诊就医。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区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3.门急诊有专人主动为老年患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就医咨询、分诊、导医等服务。为老年患者提供辅具、用品用具和其他便利等服务。

4.注重对老年人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老年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5.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至少应有老年人多重用药、营养不良、慢性伤口(包括褥疮)和下肢深静脉血栓等老年常见照护问题的评估与具体干预措施,并提供规范化服务。

(四)老年友善环境(4项)

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示;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院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院内地面防滑、无反光。公共区域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病床高度可调,有隔档、减压床垫。病床旁边应设置呼叫器及清晰易于使用的床头灯开关。

四、建设标准

按照《山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采取百分制,针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4个方面16 项建设内容进行分值评定。总得分>80分,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五、工作计划

5月-7月,各科室对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开展建设工作,具体工作任务详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自评责任目标分解》(附件1)。医院自评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后,填写《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于7月底前向市卫健委申报。

8月,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开展建设工作,明确建设目标,补齐差距短板,确保如期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任务。

(二)动态考核,巩固建设成果。各相关科室要将老年友善机构管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督促持续改进老年就医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改善就医环境,不断提升老年人就医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医院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山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提高社会认识及公众认可程度,大力营造老年友善服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