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不少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眼睛时,医生总是会要求散瞳,可是散瞳后怕光、视物模糊,是不是对眼睛有害呢?这可吓坏了不少家长。对此,我院视光中心李丽丽副主任医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散瞳验光是青少年检查视力的必要步骤,散瞳后出现的怕光、视物模糊等症状属于正常情况,恢复后是不会对眼睛遗留下不适和伤害的。
为什么要散瞳验光呢?
这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会使晶伏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从而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散瞳验光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获得眼部真正屈光状态,使屈光不正的患者得到专业、科学、准确的治疗方案!
什么样的人群需要散瞳验光呢
12岁以下幼儿,眼调节能力十分强,若普通验光误差极大;
青少年视力不稳定,怀疑为假性近视者
12~40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统称为屈光不正患者),原则上第一次验光都需散瞳;
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患者,例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
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诊断是否屈光不正者。
散瞳以后多久可以恢复正常呢?
散瞳后一般会出现的正常反应。1、瞳孔散大,瞳孔散大后进入眼睛的光线增多,因此会出现怕光症状;2、看近时视物模糊,由于药物的麻痹作用,散瞳后眼睛会失去看近处时所必需的调节功能,看远功能则相对不受影响。以上正常反应,不用担心,不适症状都将在停止点药后逐渐消失(散瞳有快速和慢速之分,快速散瞳使用托品酰胺药剂,可在6~8小时内恢复;慢速散瞳使用阿托品药剂,将在3周内恢复。药剂的不同则根据年龄和医生的建议选择使用)。
不过,散瞳也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异常反应,如可能出现眼部红肿、瘙痒、皮肤潮红、胀痛等,这是怎么回事呢?若出现异常反应,说明患者本身可能不适宜散瞳或者对使用药物过敏。鉴于发生异常的可能性,要注意了:散瞳用药需由眼科医生专业诊断以及执行专业操作,如此一旦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停药处理。
什么情况下不能散瞳验光呢?
1、怀疑为青光眼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应当详细询问病史,明确后再行验光。
2、青光眼病人禁忌应用散瞳验光,否则会导致眼压升高。
3、40岁以上的人由于睫状肌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散瞳验光。
4、严重的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角膜白斑,由于检影困难,散瞳验光也就没有意义了。
5、严重的瞳孔后粘连或前粘连,应用散瞳药后瞳孔也不能正常散大,也没有必要散瞳验光。
散瞳后要注意什么呢
1,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刺激,在户外行走要戴上遮沿帽或者太阳镜;
2.散瞳后睫状肌放松,此时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看电脑等,需让眼睛好好地恢复;
3,由于视近模糊,年纪较小的孩子要注意看护以防碰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