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诊断和治疗工作中,规范青光眼临床诊断和治疗描述性术语,仅仅是推动临床诊疗用语标准化的第一步。描述性术语的覆盖面非常广,包括患者主诉、病史、体征、特殊检查、实验室检查、临床处置等。如何在青光眼的临床工作中规范使用描述性术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临床医师立即转变多年不规范用语的习惯很难,将建议使用的描述性术语植入临床病历系统并进行推广,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同时,应重视描述性术语的动态性、可延续性和先进性,使青光眼临床诊断和治疗描述性术语的标准化能够持续发展和完善。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和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青光眼专业委员会以青光眼权威资料为基础,经过多次讨论,并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专家组及德国、英国专业眼科电子病历公司合作,对我国青光眼临床诊断和治疗描述性术语进行了整理,提出《我国青光眼临床诊断和治疗描述性术语专家建议(2018年)》。
表:青光眼临床诊断和治疗描述性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