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但包装物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七、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医废暂存处。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医疗废物打包人员使用二维码扎带对医疗废物进行打包,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运送各楼层医废追溯系统终端处进行扫码、过称、系统录入,录入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
九、医废暂存处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市卫生局、市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山西大地清泽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十、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及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