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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信息审核、更新、维护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4-25 10:44    点击量:99    【打印文章】
院务公开信息审核、更新、维护制度 一、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 1、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 2、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整理,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公示; 3、向患者和员工公开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整理,报分管院长审核通过后,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二、 院务公开信息的更新 1、院务公开信息的更新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更新的内容应提交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2、流动的院务公开信息应标明公示的有效期限,方便各部门及时更新; 3、固定的院务公开信息需要更新,应重新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院务公开信息的维护 1、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信息的维护; 2、各有关职能科有义务对院务公开的内容、院务公开的载体进行维护; 3、对撤换的过期信息,应作为资料妥善保管,各有关部门应配合院务公开办公室做好资料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