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眼院便字〔2013〕15号
运城市眼科医院
关于红白喜事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在我院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新风尚,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祥和、文明、健康、节俭、安全”的原则,结合医院实际,经院党政工会议研究,特规定如下:
一、红事
医院职工本人或子女结婚,由医院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关事宜,其它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工休时间自行安排。
二、白事
1、在职或退休职工去世,医院统一组织,办公室负责具体操办,医院发讣告、送花圈。
2、在职或退休职工父母、配偶去世,由医院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关事宜,其它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工休时间自行安排,医院发讣告、送花圈。
3、祖父母、公婆、岳父母等去世,不得以各种形式通知或变相通知本院职工,当事人料理丧事可给予丧假。
三、喜事
对于职工老人寿辰、子女生日、子女升学、乔迁新居、职务升迁等喜事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通知宴请或变相通知宴请本院职工。
四、负责部门
医院红白喜事由办公室负责,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予以协助;当事人有需要医院给予协助办理的,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五、监督检查
医院每位职工均为监督人和被监督人,凡发现有违规者,医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纪律和经济处罚,并作为当事人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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